根据《海口市公安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现将体能测评结果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体能测评结果
体能测评结果详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逾期不再受理。
二、关于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资格复审地点:海口市龙华路44号交警大厦一楼会议室。
(二)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即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
3.有户籍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则提供),中专学历须提供学籍档案资料或毕业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5.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打印有效期内且含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属于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党校或军队院校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自学考试)须提供前置学历证书。
6.《海口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由本人填写完整签名捺印并贴照片);
7.《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由本人签名捺印);
8.报考岗位代码04、05的考生须提供摩托车驾驶证(E或D);
9.报考岗位代码12符合放宽年龄条件考生和报考岗位代码20、21的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印章)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出具的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单并加盖业务专用印章;
10.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供本人应征入伍审批表和退役军人证,应征入伍审批表无原件的提交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单位印章);无应征入伍审批表可提供退役安置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服兵役证明或入伍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开具的入伍证明;
11.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并用纸质档案袋按顺序装好,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及时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亲友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持资格复审委托书(详见附件3)、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须有双方签名)。
(二)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个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后续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地点不设停车区域,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考生务必提前规划好春节假期行程,以免错过资格复审时间。
四、联系方式
岗位代码01-16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岗位代码17-22咨询电话:0898—3117050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海口市公安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