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政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公示已结束。现将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1、体检集中时间: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上午07:30前集中,超过指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集合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8号(海口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门前)。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费用(含复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按照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的要求进行体检。
2、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1张。
3、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当天早上应空腹,在集合报到时,必须把随身带来的通讯工具主动交给工作人员保管。
4、体检过程中不得有家属陪同,考生在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5、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其他事项
因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咨询电话:0898-68700616
监督电话:0898-68720369、68723650
(所有电话咨询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