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第四号)
海口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及笔试评卷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6日。
二、笔试合格分数线:73.09分。
三、资格复审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依据
根据《海口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资格复审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二路9号海口市信访服务中心北楼2011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海口市信访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模板详见附件3);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考生须确保查询结果在验证有效期内;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模板详见附件3),证明需在2023年7月2日前取得;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下载打印(模板详见附件3),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
9.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提供2年以上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签名并按手印,模板详见附件3)。
2.如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资格,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的书面承诺书(签名并按手印,模板详见附件3)。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31272810
联系电话:0898-68715696、68725095
联系人:吕洪兴、廖海峰
监督电话:0898-68925963(市纪委派驻组监督电话)
(所有电话咨询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海口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2.海口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相关材料模板
海口市信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4日